1.为什么要明确试验选取哪些部件?
应审评中心的要求,报告中需要注明用以试验的样品部件,不能笼统地指代为“取样品XX克”,为了减少后期发补,故而在新的合同附件中,增加了这部分的要求,希望委托单位在一开始明确采用样品的哪些部件进行试验。
2.为什么要配图说明产品详细的组成信息,并指明需要检测的部位?
作为检验技术人员,不一定可以对每个产品都了如指掌,提供产品详细组成信息,配上图片,能让检验人员准确地按照企业要求选取样品部位进行试验。如本部位说明不清,仅凭检验员个人经验选取,责任需由委托方承担。
3.为什么不能取样品整体用以试验?
常规项目每个试验所需样品量为2g-8g不等,而样品整体一般都超过了这个重量,所以大部分医疗器械的成品,都是无法整个样品用以试验的。故而应该由企业指明,取哪个部件,在试验过程中,就各个部件均取一点混合进行试验。
4.单一的原材料(如齿科金属类)对送检尺寸有何要求?
GB/T 16886.12推荐将试验材料制成10mm×50mm或5mm×25mm小块。为方便试验操作,建议选择5mm×25mm的尺寸。
5.应该选取哪些部件用以试验?
原则上来说,所有与人体接触部位都需要试验。同时,也可以根据产品的实际情况,不同部件的试验项目进行调整,比如球囊扩张导管系统,与血管接触部件可进行全项目检测,而手柄只与皮肤进行短时间接触,只做常规三项亦可。
选取哪些部件,进行哪些项目,需要根据自身情况综合考虑,本中心提出的建议仅供参考。
6.送检产品为多部件组成器械怎么办?
若送检产品为多部件组成器械,需由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,首先,明确取样品中哪些部件,用以试验;再次,明确在试验中,是各个部件独立进行试验,还是多个部件混合试验。
7.浸提介质应该选择几种?
GB/T16886.12中,推荐使用极性和非极性两种浸提介质进行试验。但使用双浸提介质进行试验,部分项目的检验费用会增加一倍,故而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,是否同时采用两种浸提介质试验。
关于浸提介质的选择有以下几点建议:
1)含血清培养基同时具备极性和非极性的特性,推荐在细胞毒性试验中使用。
2)在致敏试验,皮肤刺激试验中,敷料类产品,液体产品,凝胶产品如果择直接敷贴的方法进行,不用对浸提介质进行考虑,可节约检验成本,但是直接敷贴的方法检验周期会稍长2周左右。
3)高风险产品,或用以FDA或GE审核的产品,推荐使用两种浸提介质进行试验。
4)皮内刺激,急性全身毒使用两种浸提介质无需额外费用。
8.浸提条件如何选择?
参照填写说明中的建议,选择合适的浸提条件。可参考GB/T16886.12要求,附录C.5可查阅浸提条件选择的范例。
9.技术要求填写中常见的错误
1)浸提比例错-注意产品特性
根据填写说明的要求,先明确产品属性,选择实际可操作的浸提比例。比如:产品为片状,不吸水,浸提比例选择0.2g/ml,而根据标准的要求,产品表面积为首选浸提比例,建议参照标准或填写说明,根据产品厚度,改成3cm2/ml或6cm2/ml。或者,如产品为吸水类产品,浸提比例0.2g/ml不具可操作性,建议参照标准或填写说明,根据产品厚度,改成除吸收容量外0.1g/ml。如产品为低密度产品,浸提比例0.2g/ml不具可操作性,建议参照标准或填写说明,根据产品厚度,改成0.1g/ml。
如产品在临床使用前,需要经过调制,固化,则应将这部分操作规定进行详细说明。
2)试验方法选择不当或多选
部分试验,如致敏,皮刺,皮内,黏膜刺激,模板中附有多种试验方法以供选择,需考虑产品特性选择合适的方法,比如在致敏,皮刺这类试验中,固体产品,则选择浸提液法;片状产品,可选择直接接触法,液体产品,可选择直接使用。请跟进模板中每一条方法后面括号中的提示,选择合适的方法,并将其余不勾选的方法删去。
3)取样部位备注不清晰
所有样品均需要附上照片,并清晰标注取样部位,方便后续检验工作。
4)灭菌方式遗漏勾选
所有送检样品均需要在灭菌状态下进行试验,推荐直接送检灭菌包装的样品。如需要本中心进行灭菌,则需要从提供的2种灭菌方式中,请根据自身产品的特性,选择一种。注意,所选灭菌方式不可导致样品的破坏,送检单位为此灭菌方式负责。
5)浸提介质盲目照搬
现所有检验项目中,除了皮内和急毒为2种浸提介质仅收取一次费用外,其余试验均按照单种浸提介质计算收费,即2种浸提介质为双倍收费,如参考模板选择了2种浸提介质,该项实验将会双倍收费,请注意。